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07】10号)和《关于印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档发【2010】3号)要求,今年我县经过申报被确定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县,为了实现示范县达标验收目标,我县在2013年、2014年两年打基础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据县级预验收的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省级示范县的标准,现将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仁县地处贵州省西南部,黔西南州中部,国土面积1785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其中农业人口占90%。全县辖15个乡镇(办事处)162个行政村。到2006年,全县18个乡镇全部达到了省二级档案管理标准,到2010年,全县16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级档案,村级建档率达100%,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的基本做法。
1、超前谋划,提前准备,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奠定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需要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参与才能完成。2012年12月,黔西南州档案局、民政局、农业局和兴仁县档案局、民政局、农业局在册亨会议上签订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状,要求兴仁县2014年实现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达标验收,为了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兴仁县按照1年打基础、2年大提高、3年保达标的思路,从2013年初起就开始超前谋划该项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深入部门、乡镇、村宣传指导,悬挂宣传标语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档案局8号、9号、10号令,宣传新农村建设档案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检查验收标准,提高档案工作的知晓率和知名度,在全县上下营造了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奠定了舆论基础;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强基层、打基础。从2013年起,我县加强了档案执法检查力度,把它作为推动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力手段。中共兴仁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县办通[2013]61号)和《兴仁县2013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县办通[2013] 100号)等文件。从县委办、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办(法制办)及县档案、司法局、保密局等单位抽人组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的单位和乡镇(街道)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此次检查涉及单位103个,其中县直单位71个,省州驻县部门15个,乡镇(街道)17个。2013年12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档案工作推进大会,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靳龙方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县委副书记李微作了重要讲话,对各乡镇、各单位如何做好档案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推进,完成全县80多个单位(包括乡镇、县直部门、省州驻县单位)2012年以前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狠抓业务培训。在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过程中我们发现部门特别是乡镇档案业务人员缺乏,业务素质低,针对这一问题,2014年5月,由黔西南州档案局主办,兴仁县档案局承办,联合举办了黔西南州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兴仁班),为全县100多个单位培训了123个档案专兼职人员,全部取得了上岗合格证,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奠定了及时的人才基础;四是加快档案馆建设进度,为创建示范县接收档案服务。兴仁县老档案馆由于库房面积狭窄,导致全县各单位超期档案无法接收,制约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新档案馆201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经过各方面努力,2014年3月完成了县级初步验收,7月档案馆库房完成搬迁,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接收档案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共兴仁县县委办公室、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14年3月还下发了《关于印发兴仁县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4】34号),要求全县在2014年6月全面完成创建工作,迎接省级验收,因为兴仁县档案馆搬迁的实际需要我县要求创建时间推迟到2015年。
2、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合格验收。
2015年是省州要求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达标验收之年,2015年1月26日,我县正式向省州提交了创建省级社会主义建设档案示范县的申报书,获得了批准,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创建工作实现省级验收,我县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创建工作,从县级层面说总体是按照“四保障、四到位”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的:一是做好政策保障,确保创建责任到位。2015年3月1日,县政府韦莽副县长召开了县档案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三家牵头部门协调会,听取了县档案局关于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县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2015年4月3日,县政府召开了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工作专题会议,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重新修改下发了《兴仁县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实施方案》(县办通【2015】102号),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县办通【2015】91号)。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了整个创建工作责任到位;二是作好经费,资金到位。